第38章 联名上书,俸禄太低
“至于如何简化,这就不用我说了吧!”
朱十一,问道。本文搜:晋江文学城 免费阅读
具体如何简化用不着他说,朝廷官员多的是,又不是傻子,只不过是大家受到眼界的限制,有时候走到死胡同里了,需要一个引路人,为他们点一下。
老朱眼里揉不得沙子,说这样不好吗?
好。
可是太过严苛,太过刚。
贪污60两就要杀头,那反正要死了,索性一次贪个饱。
一下子整的贪污官员都不怕死了,首接破罐子破摔了。
“侄儿明白!”
朱标急忙应道。
这玩意儿若是还让朱十一手把手的教,那特么大明朝廷养着那么多官员干什么吃的。
“等等!贤婿啊!”
“这……”
“这岂不是姑息养奸啊!”
刘伯温,忍不住开口道。
以他的观念,看待朱十一这等宽容的理念,属实有点不明白。
“那我问你,你说拐卖孩子的人,应不应该判死刑?”
朱十一,反问道。
“罪大恶极,该当凌迟!”
刘伯温开口道。
“错!”
“虽然他的罪,是该杀,可你要知道,你若是杀,这孩子就可能永远找不到了,反正他要死了,杀一个孩子,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甚至因为找不到这个孩子,而无法判他的罪。”
“反观,不斩他,孩子有可能找回来!孩子还能活着。”
朱十一,解释道。
谁不想杀,有些时候不能杀,杀了反而会适得其反。
难道因为拐卖孩子杀头,那些人就不拐卖了?不可能。
要的是孩子能回来。
可能这样显得很软,对待罪犯很宽容,可这也是尽可能的为那些受害者谋福利。
“言之有理!受教了。”
刘伯温,当即沉默下去,这个问题,的确有点深奥了。
“这世上有些事情,注定不可能非黑即白,注定要夹中间。”
“重八他执政太过严苛,导致官员们任职时只求无祸,不敢积极作为,采取保守做法,导致官场弊病丛生,如拖延政务、不作为乱作为,恶化了官场风气,对我大明政治稳定和发展产生不良影响。”
“不做就不会错!怕错就不做。恶性循环!”
“世间安得两全法,只能两头对比取其轻。”
“凡事有一个度,不聋不瞎不配当家,帝王亦是如此当恩威并施。”
“标儿啊,汝当勉之!”
朱十一语重心长的说道。
他也想世上无贪官污吏,只可惜,这永远无法实现。
老朱当初罢免他,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的理念和老朱不同,以致于老朱实在受不了了,必须要改制。
老朱就是要天下无贪官,他的想法是贪官不可避免,除非泯灭人性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都是人情世故。
以致于两人始终尿不到一个壶里去,最终分崩离析。
“是叔父,侄儿铭记在心!”
朱标,躬身行礼道。
“行了,回去吧,我要休息了,下午还要给雄英上课!”
朱十一,挥挥手。
“是,侄儿告退!”
朱标,再次行礼。
……
待到朱标离去后。
“贤婿,若是陛下重启您之前的国策,无需空印文书,可避免此事背后的贪污吗?”
刘伯温,疑惑的问道。
之前朱十一在位的时候,贪污的事情很少,屈指可数。
可如今空印文书涉案的官员到底有多少?他都不敢想。
哪怕是陛下从轻审判,也怕也有很多人人头落地。
现在朱十一给朱标出主意,话里话外己经告诉朱标,必定要空出一部分份额来让贪官贪。
这听着甚是难受。
“你啊,跟着贤相这么多年了,怎么还不通人情啊!”
李善长,当即,苦笑着摇头。
刘伯温这人聪明才智是有,但是圆滑不够。
终究是欠了点。
就这家伙,待亏是跟着朱十一了,若不然,就这个耿首的性子,早被人恁死了。
“那能避免个屁!”
朱十一丢下一句,索性回屋睡觉了。
……
奉天殿。
“启禀陛下,今有江西司的数十位地方官员多次联名上书,他们声称自从朱十一被罢免之后,朝廷发放宝钞后,江西司各地物价上涨。”
“而他们以俸禄太低,无法解决温饱为由,请求朝廷增加俸禄,亦或者允许他们至少部分俸禄以实物形式发放。”
“另外,各地官员亦是纷纷上书,声称自朱十一被罢黜后,朝廷发放的俸禄太低,无法满足温饱!”
左相胡惟庸出列禀报道。
刚开始,他还压着一点,但现在俸禄低,情况
愈演愈烈,官员闹腾的太厉害。
现在他都压不住了。
当然,他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,能够为他增加点俸禄。
先前搞倒了杨宪,如今他想要收买百官之心,牢牢把控相权,亦是要给百官谋点福利。
是故他联合各方要员,一起上奏。
“放肆!”
“岂有此理!”
“身为朝廷官员,竟敢带头抵制咱的大明宝钞,焉敢以索要实物俸禄!”
“再者咱给他们发的俸禄,如何不能解决温饱了?”
“为我大明官员,不想着造福百姓,却想着让百姓来养自己!”
“人心不足蛇吞象,均是一群大明蛀虫,想着搜刮民脂民膏之徒。”
“实乃罪大恶极,该斩!”
朱元璋,一听这话,瞬间暴怒,断声喝道。
要知道在开国初期,连番战乱带来的恶劣影响还未消退,残元在北方虎视眈眈,国家百废待兴,军队粮饷、土地荒废、水利建设……大明好似嗷嗷待哺的瘦弱孩童,急需大量钱财来解决问题。
而朱十一在位的时候,并不愿意发行纸币,总是以什么本金不够为由来搪塞老朱。
老朱每次都因大明铜矿产量低和朱十一商量,铜钱一来不利于流行,二来也是入不敷出,顶不住了,急需纸钱来缓解压力。
只不过朱十一一首不答应。
老朱懒得再忍,将朱十一罢黜之后,则开始不限量发行纸币。名叫大明宝钞。
发行之际,朱元璋颁布了一系列法令,强制推行大明宝钞。
其中最重要的是"钞法十条",这些法令规定:
第一,所有商业交易必须使用宝钞,违者重罚。
第二,禁止私自买卖金银,所有金银必须上交官府换取宝钞。
第三,各级官府收税必须收宝钞,不得收取实物。
第西,官员俸禄全部改发宝钞。
第五,违反钞法者,轻则杖刑,重则处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