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八章:少年壮志
那份深不见底的愁绪,如同一张无形的网,将所有人都笼罩其中。
先前那些摩拳擦掌,准备一展才华的学子们,此刻都像是被霜打了的茄子,一个个垂头丧气。
珠玉在前,瓦石难当。
有陈风这两首风格迥异,却都将愁字演绎到极致的词作,谁还敢再提笔献丑?
那不是自取其辱吗?
高台上的周文渊环视一周,见众人皆是沉默,心中了然。
他朗声道:“诸位,陈公子这两首咏愁之作。”
“老朽以为,已将‘愁’之一字,展现的淋漓尽致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中带着一丝赞叹:“此轮诗会,魁首之名,非陈公子莫属,诸位可有异议?”
满场寂静,无人应答。
异议?谁敢有异议?
谁又有资格有异议?
胡凌越早已面如死灰,瘫坐在不远处,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他带来的那两个瑟瑟发抖的小丫鬟,不知何时,已被白凝轻轻拉到了身后。
白凝素手微凉,却让那两个惊魂未定的小姑娘感到了一丝莫名的安心。
陈风注意到白凝的动作,转头对她微微一笑,目光中带着几分暖意。
“既然诸位并无异议,那这第二轮的魁首,便是陈风,陈公子!”周文渊高声宣布。
此言一出,人群中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。
尤其是那些年轻闺秀们,看向陈风的目光,简直要滴出水来。
“陈公子,小女子乃城东李家三娘,仰慕公子大名,不知可否……”一位身着鹅黄衣裙,容貌娇俏的少女鼓起勇气,上前一步,声音细若蚊蚋,脸颊红得像要滴出血来。
不等她说完,旁边又挤过来一位粉衣少女:“陈公子,家父乃是东平府通判,对公子才华亦是赞不绝口,若公子不弃……”
“陈公子……”
一时间,数位名门闺秀围了上来,叽叽喳喳,莺声燕语,都想与这位横空出世的才子结识一番。
陈风被这阵仗弄得有些哭笑不得,他拱了拱手,温和道:“多谢诸位小姐厚爱,只是在下已有家室……”
他说话间,目光若有若无地瞟了一眼身旁的白凝。
那些闺秀们闻言,脸上的热情顿时消减了几分,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白凝身上。
见白凝姿容绝世,气质清冷,与陈风站在一起,宛若一对璧人,心中虽有失落,却也暗自叹服。
白凝感受到那些复杂的目光,心中竟莫名地泛起一丝极其细微的酸涩。
她知道自己此刻扮演的是陈风的妻子,但这种被众人注视,与陈风并肩而立的感觉,却让她有些异样。
她微微垂下眼帘,掩去了眸底那丝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。
周文渊见状,笑着打圆场:“好了好了,陈公子才华惊世,引得众家淑女倾心,也是人之常情。”
“不过,诗会尚未结束,还请诸位稍安。”
他让童子将誊写好的陈风两首词作送往后园雅室,自己则快步跟了过去。
雅室内,张商英依旧端坐,神色平静。
他面前的案几上,也放着一份刚刚传抄过来的《丑奴儿》与《武陵春》。
“府尊大人,”周文渊躬身道,“第二轮已毕,陈风拔得头筹。”
“这是他所作的两首词,请大人过目。”
张商英没有立刻拿起那份词稿,他先前已被那首《破阵子》勾起了满腹心事,此刻情绪尚未完全平复。
周文渊轻声道:“府尊大人,这第三轮的题目……”
张商英的目光落在桌上的词稿上,那句“少年不识愁滋味”似乎触动了他什么。
他沉默片刻,缓缓拿起案上的一支狼毫,饱蘸浓墨,在一张空白的宣纸上,写下了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——
少年壮志。
写罢,他将笔放下,声音平淡无波:“就以此为题吧。”
英雄暮年,少年壮志。
一张一弛,一沉郁一昂扬,倒是相映成趣。
周文渊接过宣纸,恭声道:“是,府尊大人。”
他回到高台,将手中的宣纸高高举起,朗声道:“诸位才子,这第三轮诗会的题目,便是——少年壮志!”
“少年壮志?”
此题一出,园内气氛又是一变。
方才还沉浸在愁绪中的学子们,此刻闻听此题,不少人眼中都重新燃起了光彩。
相较于英雄暮年的沉重和愁的婉约,这少年壮志无疑更符合他们这个年纪的心境。
“好!少年壮志!正当此时!”有年轻学子击掌赞道。一直萎靡不振的胡凌越,听到这个题目,眼中竟也猛地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,原本苍白的脸色也泛起了一丝不正常的红晕。
他猛地从地上站了起来,踉跄了几步,眼神中带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疯狂。
“哈哈哈哈!少年壮志!好一个少年壮志!”胡凌越大笑几声,声音嘶哑难听,“今日我胡凌越便让尔等看看,何为真正的少年壮志!”
他也不等周文渊发话,更不去找案几笔墨,直接扯着嗓子便当众吟诵起来:
“金榜题名时,洞房花烛夜!丈夫雄心在,腰缠十万贯!”
“美人怀中抱,醇酒盏中满!他日登高台,俯瞰众生渺!”
他这几句喊得声嘶力竭,内容却粗鄙不堪,充满了赤裸裸的功利与欲望。
什么金榜题名,洞房花烛,腰缠万贯,美人醇酒,虽也是世俗意义上的壮志,却毫无文人风骨,更谈不上什么高远意境。
周围的学子们听得直皱眉头,不少人脸上都露出了鄙夷之色。
“这……这也算壮志?”
“简直是市井匹夫之言,粗俗不堪!”
“胡公子莫不是被陈公子刺激得失心疯了?”
周文渊更是气得吹胡子瞪眼,指着胡凌越喝道:“胡闹!简直是胡闹!此等污言秽语,也敢在问渠园放肆!来人,将此人……”
他话未说完,陈风却轻轻摆了摆手,示意周文渊不必动怒。
他对胡凌越这番丑态早已不放在心上,此人不过是跳梁小丑,不值一提。
陈风环顾四周,见不少学子虽对胡凌越不屑,却也因这少年壮志的题目而跃跃欲试。
他自己也寻了一处空着的案几,取过笔墨。
他脑海中能记起的诗词虽然不少,但专门描写少年志向,且又适合眼下情境的,倒也需要斟酌一番。
许多慷慨激昂的诗篇,要么用了后世的典故,要么背景太过具体,容易引人误会。
思来想去,他最终锁定了一首。
这首诗,不尚辞藻之华丽,不借历史之宏大,却以一种质朴而坚定的意境,道尽了少年人应有的品格与追求。
他提起笔,在宣纸上缓缓写下。
胡凌越见陈风动笔,自顾自地狂笑几声,便被几个看不下去的家仆半扶半拖地带离了诗会中心,免得他再继续丢人现眼。
园内渐渐恢复了秩序,学子们各自寻了位置,开始认真构思。
一炷香的时间,在笔墨的沙沙声中悄然流逝。
陈风写完最后一个字,轻轻放下毛笔,看着纸上的诗句,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。
他选择的是元代诗人王冕的《白梅》:
“冰雪林中著此身,不同桃李混芳尘。
忽然一夜清香发,散作乾坤万里春。”
此诗以冰雪中的白梅自喻,不与桃李争艳,却在严寒中散发清香,最终将春意洒满人间。
这其中蕴含的坚韧不拔、洁身自好、以及最终成就一番事业的远大志向,与少年壮志的主题完美契合。
更重要的是,此诗意境高洁,格调清新,没有丝毫火气,却又暗含力量。
无论是谁看了,都会觉得作者是一个品格高尚、胸怀磊落的君子。
这对于他日后在东平府乃至大宋立足,塑造个人形象,无疑是大有裨益的。
不多时,童子开始收拢诗稿。
当那收稿的童子走到陈风案前,接过他的宣纸时,目光中明显带着几分敬畏。
他小心翼翼地将陈风的诗稿放在了所有卷子的最上面,然后捧着这一叠诗作,快步走向后园的雅室。
众人皆知,这一轮的魁首,恐怕依然没有太大的悬念了。
“看陈公子的神情,气定神闲,定然又是惊世之作。”
“那还用说?前两轮已是天人之笔,这第三轮,岂会逊色?”
“我等今日真是白来了,纯粹是来给陈公子做陪衬的。”
一位年轻书生摇头晃脑,带着几分自嘲。
旁边一人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兄台此言差矣,能亲眼见证这等才华横空出世,已是三生有幸,日后与人说起,也是一段值得夸耀的佳话。”
“说的是,说的是!只是可怜了那通州胡大才子,今日之后,怕是要成为诗会上最大的笑柄了。”
众人闻言,目光下意识地瞟向园子角落。
那里早已空空如也,胡凌越和他那几个下人,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。
白凝立于陈风身侧,清冷的眸子静静地看着他。
这个男人的形象,在她心中愈发清晰,也愈发复杂。
尤其是他先前维护女子尊严的那番话,以及那首字字泣血的《武陵春》,都让她那颗早已冰封的心,泛起了一丝难以察觉的涟漪。
此刻,她竟也有些好奇,他笔下的少年壮志,会是何等的气象。
是金戈铁马的豪迈,还是兼济天下的抱负?